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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陸籍出身村長遭解職引發爭議 「國籍爭議」引爆制度與認同的碰撞∣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地區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2025-08-03

首位陸籍出身村長遭解職引發爭議 「國籍爭議」引爆制度與認同的碰撞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的村長鄧萬華,因身涉雙重國籍爭議,近日遭鄉公所正式解職,成為國內首起因涉中國國籍問題而被解除村長職務的案例。該事件不僅再度掀起社會對於「國籍與公職參政權」的辯論,也暴露出台灣法規在面對陸配參政時的灰色地帶


◆ 國籍認定模糊不清 制度與兩岸關係交錯牽動

鄧萬華,原籍中國四川,於2017年取得台灣身分證,並在2022年學田村長選舉中勝出。然而,內政部近期依據《國籍法》第20條調查,認定其仍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違反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的規定,並要求富里鄉公所依法辦理其解職程序。



對此,富里鄉長江東成表示,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明訂陸配如何喪失原籍身分,加上中國官方不提供陸籍放棄證明,使鄧萬華無法完成形式上的國籍註銷。最終,鄉公所選擇依現行《國籍法》做出解職決定,以公開方式回應爭議,期待喚起對此類制度漏洞的重視。


◆ 陸委會回應:國籍爭議非兩岸條例涵蓋,尊重內政部裁定

陸委會則在回應中強調,雖《兩岸條例》對選舉資格有所規定,但針對就職與解職等事項,應回歸《國籍法》等現行法律辦理。依現行法律架構,身具外國國籍者原則上不得出任我國民選公職,該限制是為保障對國家的忠誠與避免國籍義務衝突。


(鄧萬華提供)


◆ 當事人喊冤 指控國籍遭誤認:我從未持中國護照

面對突如其來的解職通知,鄧萬華表達強烈不滿。她堅稱自己持的是中華民國護照,一切參選程序合法,從未擁有中國護照,「根本沒有什麼國籍問題」,並表示將依法提起訴願,維護自身參政權。


◆ 類似案例不斷浮現 制度修正呼聲再起

事實上,類似的案例並非首例。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同樣為陸籍出身的新住民,在去年亦因未完成國籍放棄程序而被內政部解除職務,並在今年訴願遭駁回後表示將提起行政訴訟。



(花蓮元日律師事務所林政雄律師)


元日律師事務所林政雄律師表示:「鄧萬華被解職這件事,表面上看是國籍問題,但其實背後牽涉很多層次。根據我們現行的《國籍法》第20條,只要你還保有外國國籍,就不能擔任中華民國的公職,這點法律寫得很清楚。問題是中國這邊根本不發所謂『正式的放棄國籍證明』,那怎麼放棄?所以像鄧萬華這樣的陸配,常常就卡在這裡,想放也放不掉,變成法律卡住人、制度卡住人。


林政雄律師說:從法律來看,政府當然有依據可以這樣處分;但從人權保障、行政正當性、甚至地方民主的角度來說,這也暴露出台灣在處理這類兩岸身份問題上的不夠清楚、不夠完整。


說白話,就是制度跟不上時代,讓人卡在『不是不想守法,而是沒辦法守法』的矛盾裡。

所以,我覺得這不只是法律怎麼寫的問題,更是我們該怎麼改制度、怎麼在國家主權與個人權益之間找到更合理的平衡點。這才是大家該關心的方向。」

 


這些案例逐步顯示出台灣法規面對跨國婚姻與身分轉換時的制度壓力,也引發外界對新住民政治參與障礙的關注。如何在保障國家安全與開放包容社會之間取得平衡,恐怕已成未來法制修正的核心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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