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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立法院不忍了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以改善交通安全,提升行人路權,洗刷台灣淪為行人地獄的污名。

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

車輛若未禮讓行人,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駕駛執照處罰。檢討違規記點制度,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部分,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罰鍰上限由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若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

  加重危險駕駛罰責部分,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同時配合相關修正條文款次調整民眾檢舉項目。

  另增訂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包括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違規臨時停車,可向警政機關檢舉,嚴重超速也由現行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期盼透過修法以改善交通安全、提升行人路權,洗刷台灣淪為行人地獄污名。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也加強對無照駕駛者的罰則,包括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視為無照駕駛,罰鍰上限由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5年內再犯即處最高額罰鍰,若有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情況,還可以沒收車輛。此外,若車主允許無照駕駛者駕駛汽機車,則會加重處罰,並且除了終身不得考領駕照之外,還會被吊銷駕照4年。

  最後,修正案也加強了危險駕駛的罰責,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而危險駕駛的行為也擴大到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

綜合以上修正,透過加強檢舉機制、提高罰則、加強危險駕駛的罰責等手段,台灣希望可以改善交通安全,提升行人路權,並洗刷「行人地獄」的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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