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網首頁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加入花蓮新聞網專頁
字體縮放

搜尋新聞
地方支持促進吉安溪右岸斷點串聯新建工程:花蓮縣政府與社區共創發展新里程碑∣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地區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2024-08-01

地方支持促進吉安溪右岸斷點串聯新建工程:花蓮縣政府與社區共創發展新里程碑


     花蓮縣政府特於113年7月31日,第三次邀請各級機關、民意代表及關心地方民眾,召開吉安溪第三期治理工程-「吉安溪右岸斷點串聯新建工程」細部設計地方說明會,為加速辦理吉安溪右岸斷點串聯,並早日打通中央路二段與吉祥12街交通瓶頸,花蓮縣政府自籌預算方式編列9,925萬餘元,辦理中央路吉安溪橋與中園排水匯流處之新建橋樑用地協議價購、拆遷補償及工程興建等費用。



     此工程位於吉安鄉吉安溪右岸斷點串聯新建工程,跨中園排水新建橋梁一座,橋長70m,橋梁總寬8公尺,中央路二段銜接吉祥十二街吉安溪右岸護岸及新建右岸堤防長度80公尺、人行步道100公尺,完成聯絡慶豐村與宜昌村及改善老舊人行步道,優化人行空間與增加行車效益,疏通路網串聯,俾利吉安鄉周邊附近觀光景點達到效率,改善道路景觀交通與民眾通行便利性,打造更友善的鄉鎮容貌,並提昇花蓮縣整體觀感,促進東部各級產業經濟發展。



     113年7月31日花蓮縣政府建設處與揚盛工程顧問公司於勝安村民活動中心召開第三次工程細部設計地方說明會,經與會代表縣議會黃馨議員、鄭乾龍議員、劉靜文鄉民代表、姜景文鄉民代表、蘇文將鄉民代表、吉安鄉公所、吉安村長、勝安村長、宜昌村長與當地民眾等單位及人員熱情參與,至中央路二段與吉祥十二街現地勘查當地交通動線,向各界人士說明此工程之細部設計及相關配合事項(如土地協議價購、房屋拆遷補償及吉祥十二街部分調整成單行道與交通號誌規劃設置等),一致獲得各界人士支持並認為本工程興建,除打通當地交通瓶頸並降低交通事故,提升防洪標準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外,並期待河川高灘地能規劃公園綠地供民眾休閒使用,達到社會共創多贏的未來。



     縣府表示,吉安溪右岸斷點串聯新建工程將成為花蓮縣的一座新橋樑,不僅連結了地理上的距離,更凝聚了社區的共識與支持,花蓮縣政府將繼續與地方社區緊密合作,推動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區域發展,提升生活品質,並為地方經濟注入新動力。


 

上一篇 返回列表 下一篇

本地區其他新聞

地方支持促進吉安溪右岸斷點串聯新建工程:花蓮縣政府與社區共創發展新里程碑∣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地區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請詳細閱讀以下會員隱私權條款並於閱讀完畢後勾選「確定已詳閱隱私權條款並加入會員」,表示您同意且願意遵守下列規範,您就可以馬上加入成為最速報會員了!
為了保障您購買之後的權益,請您務必詳閱下列約定條款;當您按下〔我同意〕時即視為已知悉、並且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1.為確保完成所有的程序,您必須保證在本站登記的個人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有變動,應即時通知網站服務台修正或是自行至會員管理介面修改。

2.您所登錄之個人資料,除了應提供廠商相關送貨與結帳資訊,本站應負相關之保密義務,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3.您應妥善保管在本站登記之帳號與密碼,所有使用該帳號登入系統之任何行為,本站皆視為帳號與密碼持有人之行為。

4.在下列情況下,本站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為維護本站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為保護本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本站所有商品皆由協力廠商所提供,交易行為僅存在於廠商與使用者之間,本站僅提供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平台與付款機制。

6.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提供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廠商負責,但本站承諾全力協助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合作交易所產生之疑問或爭議。

7.使用者一旦在本站進行註冊,即表示願意遵守規則。使用者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時,應立即上線修正其所留存之資料。

8.使用者應同意以本站所紀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使用者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站服務台。

9.本站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停止或中斷服務時,原則上本站將先通知會員,惟緊急時刻不在此限:

(1)對本站的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養及施工;
(2)發生突發性的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由於本站所申請的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致使提供服務發生困難;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站無法提供服務。

10.本站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使用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同意遵守修改後之約定條款。

11. 使用者應同意,本約定條款及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或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約定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加入LINE社群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