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網首頁
2024年09月17日 星期二 加入花蓮新聞網專頁
字體縮放

搜尋新聞
海星高中許文瑜老師榮獲「教育大愛獎」 三十年如一日,陪伴與愛的教育典範∣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各類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2024-08-26

海星高中許文瑜老師榮獲「教育大愛獎」 三十年如一日,陪伴與愛的教育典範



許文瑜老師與班上同學合照)(左1為許文瑜老師)


  海星高中的許文瑜老師榮獲2024年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教育大愛獎」,全國僅12位教師獲此殊榮,而許老師更是花蓮唯一的獲獎者。這項獎項再次肯定了他多年來在教育領域中的卓越教學與無私奉獻。文瑜老師以深厚的專業知識、創新的教學方法,以及對學生無微不至的關懷,成為全國教育界的典範。消息傳來,全校師生無不感到與有榮焉。


  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設置的「寶佳教育大愛獎」,旨在向那些長期奉獻愛心、輔導行為偏差青少年和協助弱勢家庭學生的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及特殊學校教師表達崇敬與感恩。該獎項還提供大愛教師依據學生需求申請補助,如「課後輔導班」、「運動團隊」和「才藝社團」等團體性質的輔導活動,以幫助教師解決輔導過程中面臨的人力和資金不足問題,提升輔導效果。


原住民教育實驗班與導師許文瑜老師及陳海鵬校長合照(右7為陳海鵬校長&右6為許文瑜老師)


  2019年,海星高中的梁文祥老師也曾獲此獎項,並利用專款經費幫助海星中學經濟弱勢的學生,使他們能夠專心投入學業。如今,2024年許文瑜老師同樣獲此殊榮,相信他必能繼續幫助海星的學子,推動學生全方位發展。


  校方表示,文瑜老師在海星中學服務已邁入第30年。自教學生涯開始,他便展現出對教育的無限熱忱與奉獻精神,啟發了無數學生,陪伴孩子走過人生的起伏。許老師擔任導師的第五屆原住民族教育實驗班全班14人,今年升學率達100%,且每人平均錄取2至3個國立校系,成績非常亮眼。


許文瑜老師與同學一起參加活動(左1為許文瑜老師)


  在創意教學領域,文瑜老師展現了卓越的才能。2003年,他參與教學創新研究計畫,並入選為教育部創意教學教師。次年,他在花蓮縣2004創意環保菸害教具比賽中榮獲第一、二名及佳作。2010年和2011年,他先後取得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輔導教師及進階講師資格。2012年,他指導學生參加全國學生創意偶劇比賽,光影偶類作品榮獲全國第一特優,並囊括最佳舞台設計、最佳編劇及最佳創意獎。2013年,他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技藝競賽,在教具製作職種中獲得全國第一名金手獎,這些榮譽不僅展現了他在技職教育上的創新思維,更彰顯了他對學生未來發展的深遠影響。


  許文瑜老師先後於2013學年度榮獲全國技藝教育績優人員、2014年度榮獲全國杏壇芬芳獎、2015年度榮獲教育部師鐸獎,以及2018年榮獲第7屆教育大愛菁師獎。今年,他再度榮獲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教育大愛獎」,這些獎項無不表彰了他在教育上的卓越貢獻。


  目前同樣在海星中學任教的校友亓玟心老師表示,許文瑜老師既是師長、母親也是朋友,他用生命影響生命,陪伴他走過學生時期的重要階段,也一起經歷了許多生命中的風風雨雨。若沒有許老師,就沒有現在的他。許老師的教育理念始終圍繞著「陪伴與愛」,他用心陪伴後山的孩子,幫助他們在教育的道路上找到屬於自己的亮點。


  海星高中校長陳海鵬表示,對於許文瑜老師的榮獲感到非常高興。海星中學教師以愛心和專業付出為核心價值,學校擁有多位獲得優良教育獎項的教師,這代表了學校對學生成長的重視與投入。除了此次榮獲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教育大愛獎」的許老師外,今年還有張致瑋老師榮獲杏壇芬芳獎。此外,許文瑜老師、邱雅梅老師、梁文祥老師、林敏君老師、鍾佩卿老師也曾獲得杏壇芬芳獎,而黃秋燕老師與許文瑜老師則曾榮獲全國技藝教育績優人員的榮譽。許文瑜老師與梁文祥老師更曾榮獲教育部師鐸獎的最高榮譽。這些榮譽都是對海星中學教師們以學生成長為核心目標,為學生無私奉獻的最高肯定。

返回列表 下一篇

其他同類型新聞

觀看更多同類型新聞

海星高中許文瑜老師榮獲「教育大愛獎」 三十年如一日,陪伴與愛的教育典範∣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各類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請詳細閱讀以下會員隱私權條款並於閱讀完畢後勾選「確定已詳閱隱私權條款並加入會員」,表示您同意且願意遵守下列規範,您就可以馬上加入成為最速報會員了!
為了保障您購買之後的權益,請您務必詳閱下列約定條款;當您按下〔我同意〕時即視為已知悉、並且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1.為確保完成所有的程序,您必須保證在本站登記的個人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有變動,應即時通知網站服務台修正或是自行至會員管理介面修改。

2.您所登錄之個人資料,除了應提供廠商相關送貨與結帳資訊,本站應負相關之保密義務,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3.您應妥善保管在本站登記之帳號與密碼,所有使用該帳號登入系統之任何行為,本站皆視為帳號與密碼持有人之行為。

4.在下列情況下,本站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為維護本站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為保護本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本站所有商品皆由協力廠商所提供,交易行為僅存在於廠商與使用者之間,本站僅提供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平台與付款機制。

6.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提供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廠商負責,但本站承諾全力協助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合作交易所產生之疑問或爭議。

7.使用者一旦在本站進行註冊,即表示願意遵守規則。使用者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時,應立即上線修正其所留存之資料。

8.使用者應同意以本站所紀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使用者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站服務台。

9.本站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停止或中斷服務時,原則上本站將先通知會員,惟緊急時刻不在此限:

(1)對本站的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養及施工;
(2)發生突發性的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由於本站所申請的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致使提供服務發生困難;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站無法提供服務。

10.本站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使用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同意遵守修改後之約定條款。

11. 使用者應同意,本約定條款及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或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約定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加入LINE社群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