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網首頁
2025年01月23日 星期四 加入花蓮新聞網專頁
字體縮放

搜尋新聞
善款化為祝福!前立委張慶忠捐20萬元 暖心助力畢士大教養院提升服務品質∣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各類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2025-01-22

善款化為祝福!前立委張慶忠捐20萬元 暖心助力畢士大教養院提升服務品質


     前立法委員張慶忠先生以實際行動捐贈新台幣20萬元給花蓮畢士大教養院,支持該院為弱勢智能障礙及身心障礙者提供全方位服務,並期許善款將用於提升院內設施與服務品質,讓院生在更舒適的環境中成長,並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支持與關愛。



     由於行程安排,張慶忠先生未能親臨捐贈儀式,特委託花蓮縣政府社會處代為轉交這份暖心善款。爰114年1月21日,由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加富親自前往畢士大教養院,代表張慶忠先生將捐款交予院方。陳加富處長也勉勵院方,繼續秉持創院初衷,不斷提升服務品質,為院生創造更多成長的可能性,並實現社會共融的道路上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畢士大教養院創立於民國44年,由德國基督教宣教士差會設立,至今已有70多年歷史。院方以基督博愛精神為宗旨,提供教育、復健、教養及療育等服務,幫助院生建立自信,提升生活技能,並致力於促進他們的身心靈健康,協助他們融入社會。多年來,畢士大教養院成為許多身心障礙者成長的避風港,更是推動社會共融的重要力量。


     在捐贈儀式上,院生們精心準備,送上自己親手製作的春節吊飾,滿滿的喜氣洋洋氣氛洋溢全場!他們還特別向張慶忠先生、徐榛蔚縣長和社會處處長獻上熱情的祝福,齊聲恭賀新年快樂!院生們的創意和活力讓現場充滿歡樂,也為即將到來的新年增添了更多暖意與喜悅。


     畢士大教養院董事長吳憫文感性地表示:「這筆捐款不僅是物質上的支援,更是對院內所有工作人員和院生的鼓勵,讓我們深刻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與善意。」她特別感謝張慶忠先生及花蓮縣政府的支持,並承諾將善款妥善運用於提升院內設施及服務,為院生創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吳憫文董事長也呼籲,身心障礙者是社會的一部分,需要更多人的關注與支持,希望社會大眾能共同攜手,為他們建構更友善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花蓮縣政府同時亦鼓勵社會各界,一起關心身心障礙者的需求,用愛心和行動傳遞溫暖,讓更多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感受到社會的關懷與支持。我們每一份小小的付出,都能為他們帶來希望,讓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上一篇 返回列表 下一篇

其他同類型新聞

觀看更多同類型新聞

善款化為祝福!前立委張慶忠捐20萬元 暖心助力畢士大教養院提升服務品質∣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各類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請詳細閱讀以下會員隱私權條款並於閱讀完畢後勾選「確定已詳閱隱私權條款並加入會員」,表示您同意且願意遵守下列規範,您就可以馬上加入成為最速報會員了!
為了保障您購買之後的權益,請您務必詳閱下列約定條款;當您按下〔我同意〕時即視為已知悉、並且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1.為確保完成所有的程序,您必須保證在本站登記的個人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有變動,應即時通知網站服務台修正或是自行至會員管理介面修改。

2.您所登錄之個人資料,除了應提供廠商相關送貨與結帳資訊,本站應負相關之保密義務,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3.您應妥善保管在本站登記之帳號與密碼,所有使用該帳號登入系統之任何行為,本站皆視為帳號與密碼持有人之行為。

4.在下列情況下,本站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為維護本站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為保護本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本站所有商品皆由協力廠商所提供,交易行為僅存在於廠商與使用者之間,本站僅提供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平台與付款機制。

6.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提供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廠商負責,但本站承諾全力協助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合作交易所產生之疑問或爭議。

7.使用者一旦在本站進行註冊,即表示願意遵守規則。使用者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時,應立即上線修正其所留存之資料。

8.使用者應同意以本站所紀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使用者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站服務台。

9.本站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停止或中斷服務時,原則上本站將先通知會員,惟緊急時刻不在此限:

(1)對本站的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養及施工;
(2)發生突發性的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由於本站所申請的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致使提供服務發生困難;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站無法提供服務。

10.本站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使用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同意遵守修改後之約定條款。

11. 使用者應同意,本約定條款及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或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約定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加入LINE社群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