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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吉安鄉長接續地下污水完工後路平建設 縣、鄉協力推動永安一期17條道路鋪整


為改善污水下水道分支管網施工後的道路平整度,提升鄉親通行安全,吉安鄉公所近年積極爭取經費,全力推動路平建設。12日上午,鄉長游淑貞偕同建設課團隊,會同村長、設計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前往建國路二段149巷辦理「永安村轄區污水施工道路挖掘修復工程」施工前會勘,實地確認施工範圍與交通維持後,工程將於8月18日開工,待竣工後,將落實生活圈安全升級。 


 


鄉長游淑貞表示,自民國108年上任起,即規劃吉安路以東與以西的全面路平計畫。其中吉安路以西地下污水工程已於110年前全面鋪設完畢,非污水管線區也陸續完成改善;然而部分路段配合重大的地下污水管線工程,導致路面鋪設改善計畫延宕。公所先前已爭取到預算準備全面道路刨鋪,因配合汙水施工避免道路重複開挖浪費公帑,選擇於縣府污水下水道工程完工後再行施作。因此,確認第一期工程範圍內縣府地下污水管線已於7月完工且不會再開挖,公所立即無縫接軌,啟動道路修復工程。 


 


吉安鄉公所建設課說明,本案總經費約1,061萬元,獲花蓮縣政府補助400萬元,其餘由公所自籌。工程設計預算944萬元,最終以863萬元決標,並於7月底完成訂約。第一期工程主要針對明仁一街73巷以北的區塊,改善範圍共計17處重要巷弄及路段,包括建國路二段等巷弄(詳位置圖),總長約1.7公里,刨鋪總面積達8,299平方公尺。 


 


本工程採「全路幅刨鋪」方式,將刨除既有5公分路面,塗敷瀝青黏層後,重新鋪壓5公分再生瀝青混凝土,並同步辦理道路切割92公尺及道路標線劃設477平方公尺。合約工期為30個日曆天,公所將嚴格督促監造及施工單位,目標於一個月內高效完工。施工前廠商會進場辦理測量及標記,鄉公所呼籲周邊居民在施工期間勿將車輛停放於施工區,並依現場交通引導配合管制,將用路衝擊降到最低。 


會勘中,永安村長郭仁添針對未納入第一期工程範圍的兩條巷弄道路老舊提出改善需求。因涉及私有土地或既有道路條件,鄉公所將視土地權屬,並與村長協力取得私有地使用同意書後,評估以契約變更方式納入。而明仁一街73巷以南至太昌路的第二期範圍,雖然污水工程仍在收尾,但公所已超前部署,啟動第二期設計規劃,待污水管線完工後即刻接續刨鋪。


游淑貞強調,「路平、燈亮、水溝通」是鄉公所責無旁貸的職責。污水下水道建設攸關長遠環境衛生,施作期間造成不便,公所亦高度重視。感謝花蓮縣政府的經費挹注及吉安鄉民代表會對自籌預算的支持,透過縣鄉協力,公所團隊會嚴格把關品質,在完善地下污水系統的同時,同步把道路品質做好,還給鄉親安全、平順且舒適的通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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