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網首頁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加入花蓮新聞網專頁
字體縮放

搜尋新聞
提高113年早療補助 花蓮縣政府作早療兒童家屬最強後盾∣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各類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2023-10-13

提高113年早療補助 花蓮縣政府作早療兒童家屬最強後盾


  花蓮縣政府重視早期療育兒童及家庭的權益,積極整合社福、教育及醫療資源,大幅放寬早療補助費用,減輕早療家庭醫療負擔。縣長徐榛蔚理解親子互動及家庭參與在早療過程中之不可或缺,她認為應盡可能地幫助慢飛天使的家庭減輕負擔。徐縣長指示社會處修改「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計畫」,自113年起放寬療育費用與交通費用限制並採實支實付,無論低收入戶或非低收入戶交通費每月申請次數皆增加2次,單趟交通費補助也依據低收入戶或非低收入戶不同提高50-100元不等的費用。療育費部分,原本低收入每月每次補助500元、非低收入戶每月每次補助300元實支實付,皆放寬限制採實支實付。


  放寬早療補助交通費次數及療育費申請額度皆有利於早療孩童及家庭更彈性選擇所需求的服務。除上述到醫療院所的交通療育費用補助外,為滿足無法到醫療院所復健之早療兒童療育需求並提供近便性的服務,已於全縣設置4處社區療育據點,提供到宅療育、定點式療育及走動式療育服務,並辦理各項親職教育、親子活動等活動,降低早療家長教養壓力及促進良好親子互動。



  在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的工作上,花蓮縣有二家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門諾醫院與慈濟醫院),二家皆依衛生局及國健署之規定執行聯評工作。花蓮縣衛生局表示,依據國健署112年全國聯評中心之資料,花蓮縣各聯評中心的平均候診期為0.96(天)相較其他縣市花蓮縣排名第一,顯示花蓮縣疑似遲緩兒童的家長帶孩子就醫時幾乎都能當天看診不需等待。目前二家聯評中心皆有規劃社區外展聯評服務,讓家長就近接受聯評,但更重要是推廣早期療育,讓主要照顧著了解且重視孩子的發展。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也鼓勵學校依學生需求申請,在國小階段開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計畫,提供身心障礙學童課後照顧服務。在學前階段辦理集中式特教班暑期課後留園服務,也委請花蓮縣兒童發展中心辦理暑期體驗營,收托縣內學前特教幼童,減輕父母的照護壓力,提供暑假安心托育的學習環境。縣長徐榛蔚積極推動融合教育,教育處與學校、民間單位及地方公所合作,規劃家庭支持性活動,以社區為基礎、以家庭為中心,透過適性化、社區化的多元融合學習課程,拓展特殊需求家庭的生活經驗,促進良性親子互動關係。


  自113年起放寬療育費用與交通費用合併計算並採實支實付,每月上限低收入每月補助5000元,非低收入戶每月補助3000元。另在交通費用補助次數,無論低收入戶或非低收入戶交通費每月申請次數皆增加為7-10次:單趟交通費補助也依據低收入戶或非低收入戶不同提高50-100元不等的費用。

上一篇 返回列表 下一篇

其他同類型新聞

觀看更多同類型新聞

提高113年早療補助 花蓮縣政府作早療兒童家屬最強後盾∣花蓮新聞網官方網站各類新聞-最快速的今日新聞報導 最新的在地資訊!

請詳細閱讀以下會員隱私權條款並於閱讀完畢後勾選「確定已詳閱隱私權條款並加入會員」,表示您同意且願意遵守下列規範,您就可以馬上加入成為最速報會員了!
為了保障您購買之後的權益,請您務必詳閱下列約定條款;當您按下〔我同意〕時即視為已知悉、並且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1.為確保完成所有的程序,您必須保證在本站登記的個人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有變動,應即時通知網站服務台修正或是自行至會員管理介面修改。

2.您所登錄之個人資料,除了應提供廠商相關送貨與結帳資訊,本站應負相關之保密義務,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3.您應妥善保管在本站登記之帳號與密碼,所有使用該帳號登入系統之任何行為,本站皆視為帳號與密碼持有人之行為。

4.在下列情況下,本站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為維護本站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為保護本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本站所有商品皆由協力廠商所提供,交易行為僅存在於廠商與使用者之間,本站僅提供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平台與付款機制。

6.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提供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廠商負責,但本站承諾全力協助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合作交易所產生之疑問或爭議。

7.使用者一旦在本站進行註冊,即表示願意遵守規則。使用者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時,應立即上線修正其所留存之資料。

8.使用者應同意以本站所紀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使用者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站服務台。

9.本站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停止或中斷服務時,原則上本站將先通知會員,惟緊急時刻不在此限:

(1)對本站的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養及施工;
(2)發生突發性的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由於本站所申請的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致使提供服務發生困難;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站無法提供服務。

10.本站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使用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同意遵守修改後之約定條款。

11. 使用者應同意,本約定條款及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或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約定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加入LINE社群一起討論